喜泊分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306
生产厂家:重庆市华鼎现代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主治疾病:
膀胱癌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口腔、膀胱等部位和表浅癌症。
- 用法用量:用药前将冻结药品置室温,避光下溶化,取原液在病人前臂作皮肤划痕试验,观察15分钟,如无红肿硬结,则按体重一次5mg/kg加生理盐水250ml
- 注意事项:本品只能在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内使用,用药后患者应严格避光1个月。以免在曝光部位产生红肿、色素沉着等光敏副作用,一旦发生,可给予抗过敏药物及外用
- 禁忌:1.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
2.肿瘤晚期,并有扩散至其他部位者;
3.光导纤维不能到达的深部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