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培林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80003
生产厂家:山东鲁亚制药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肺癌 胸腔积液
- 功能主治:临床试验证明腔内治疗对恶性胸腔积液疗效明显,瘤内及全身用药对实体瘤有一定疗效,配合手术、放疗或化疗,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1. 肌内或皮下注射:
起始剂量为1KE,逐日或隔日递增1KE,第5日增至2-5KE,第6日起每次均用2-5KE;视耐受情况,剂量可增至
- 注意事项:1. 本品含有青霉素,使用时应注意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如发生休克样症状,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停药一周以上者,再使用本制品须重新做青霉素皮试,
- 禁忌:1. 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2. 患有心脏病、肾脏病、特别是患过风湿性心脏病的患者禁用。
3. 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容易产生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