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咨询    电话咨询    |   找医生    找科室    找疾病    找医院
医路伴网站LOGO

联邦倍康

OTC甲类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4059 生产厂家: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关注度:673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功能主治】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体石蜡、二甲基亚砜、卡波姆、16-18醇、司盘-60、尼泊金乙酯、尼泊金丙酯、聚山梨酯80、甘油、三乙醇胺。
  • 【包装规格】 复合铝管包装,2%,每支15克,每小盒1支。
  • 【用法用量】 

    1.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 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 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忌】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