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业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0176
生产厂家: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特发性肺纤维化 细菌性肝脓肿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
- 用法用量:0.3 g/次,1日2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给药注意事项:应用本品前
- 注意事项: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 ;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
- 禁忌: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