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贝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563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肺癌 食管癌
-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
- 用法用量: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再稀释至500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
- 注意事项:1. 本品应尽可能在具有肿瘤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慎重选择患者,应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条件。
2. 听力损害、骨髓、肝、肾功能不良
- 禁忌:以下患者禁用:
1. 有明显骨髓抑制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2. 对其它铂制剂及右旋糖酐过敏者。
3. 孕妇、可能妊娠及有严重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