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热性惊厥
热性惊厥(febrileconvulsion,FC)是婴幼儿最常见的惊厥性疾病。其定义为发生在婴幼儿期的伴有发热的惊厥发作,并排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曾有无热惊厥病史者。目前认为对单纯FC患儿可不诊断为癫痫。
热性惊厥不是“发热”和“惊厥”的简单相加,1981年Nelson及Ellenberg提出的定义,热性惊厥指的是:婴幼儿时期起病,经常为3个月至5岁之间,伴有发热但非颅内感染所引起,惊厥无其他明确原因,如发作前曾有无热惊厥发作,则此次发作不考虑为热性惊厥。
。小儿神经系统疾病〃(左启华主编)一书中提出的定义:初次发作在1个月到5~6岁,在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传染病的初期,当体温在38℃以上时,突然发生惊厥,排除颅内感染和其他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异常后,方可诊断为热性惊厥。
热性惊厥是小儿时期最常见的抽搐,大多由于各种感染性疾病引起,以上呼吸道感染最为多见。见于感冒等疾病初期,体温骤然上升时,又称热性惊厥。热性惊厥不包括脑炎、脑膜炎发热时并存的抽搐。
惊厥多发生在发热后12h内。多数为全身强直阵挛或阵挛性发作,少数为强直性发作或失张力发作,15%为一侧性或限局性发作。多数发作历时短暂,一次热程中仅有1次发作。1/3的患儿以后有复发性FC。惊厥时间超过20min(24%),24h内有惊厥复发(约1/4)或有限局性发作者称为复杂性热性惊厥。热性惊厥中仅2.4%以后转为癫痫。下列高危因素与以后转为癫痫有关:6个月以内或6岁以后起病、有癫痫家族史、精神运动发育异常、复杂性热性惊厥、发作后有神经系统异常如Todd麻痹、热退1周后有癫痫样脑电图异常。据报道,有上述1个高危因素时有6.8%转为癫痫,2个为17%~22%,3个高危因素时高达50%。小儿颞叶癫痫中1/3有FC病史,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仍有争论。
一般无并发症,但突然惊厥可致外伤,严重持续惊厥可致脑缺氧、脑损伤。
因常为上呼吸道感染引发本症,所以一般外周血象检查正常;有细菌感染时,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可显著增高。
1.单纯性热性惊厥诊断标准如下:
(1)最低标准:
①首次发病年龄在4个月~3岁,最后复发不超过6~7岁。
②发热在38℃以上,先发热后惊厥,惊厥多发生于发热24h内。
③惊厥为全身性抽搐,伴意识丧失,持续数分钟以内,发作后很快清醒。
④无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其他脑损伤。
⑤可伴有呼吸、消化系统等急性感染。
(2)辅助标准:
①惊厥发作2周后脑电图正常。
②脑脊液检查正常。
③体格及智力发育正常
④有遗传倾向。
2.复杂性热性惊厥又称非典型性热性惊厥。除符合单纯性热性惊厥的诊断条件外,凡有以下某一种情况者即应考虑为复杂性热性惊厥:
(1)发作持续l5min以上。
(2)在24h内惊厥1次以上。
(3)发作形式呈部分性发作或发作后有阳性神经系统异常体征。
复杂性热性惊厥初次发作年龄可小于6个月或6岁以上,体温不太高时即出现惊厥,而且复发次数较多。
热性惊厥一般发作短暂。多不需用药。如果正在发作中,可针刺人中或合谷穴位,也可静脉推注地西泮(安定),每次按0.3~0.5mg/kg给药,最大剂量10mg,静脉推注速度1~2mg/min。
对所有高热惊厥患儿来说,在应用地西泮(安定)同时必须使用退热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以求快速降温,并积极治疗控制原发病,如上感的对症治疗,选用抗生素等。
对有复发危险的病儿,可用药预防复发,方法有二:
1.平时不服药,在发热初起,体温达38℃以上时,急用安定灌肠,用量一次5mg或每天0.5mg/kg。口服效果不明显。
2.长期服用药物预防,不论平时是否发热,持续规律口服苯巴比妥,每天3~5mg/kg。也可用丙戊酸钠,每天15~30mg/kg。
目前有人采用的间歇服药方法,即初次发作以后,每当发热时立即用药,这种方法家长容易接受,但若采用苯巴比妥,则不能达到防止复发的目的。苯巴比妥至少规律服用7天才能在血中达到稳定的治疗浓度,一剂苯巴比妥口服后也需4~6h才能达到血中浓度高峰,所以不能采用此种方法防止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