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周围淋巴结结核
周围淋巴结结核是儿童期肺外结核的最常见类型,可见于各年龄期,但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为最多见。全身各组淋巴结皆可发生结核,但最多见的是颈、颌下、锁骨上及腋窝淋巴结。
结核杆菌有4型:人型、牛型、鸟型和鼠型。而对人体有致病力者为人型结核杆菌和牛型结核杆菌。我国小儿结核病大多数由人型结核菌所引起。结核杆菌的抵抗力较强,除有耐酸、耐碱、耐酒精的特性外,对于冷、热、干燥、光线以及化学物质等都有较强的耐受力。湿热对结核菌的杀菌力较强,在65℃30min,70℃10min,80℃5min即可杀死。干热杀菌力较差,干热100℃需20min以上才能杀死,因此干热杀菌,温度需高、时间需长。痰内的结核菌在直接太阳光下2h内被杀死,而紫外线仅需10min。相反在阴暗处可存活数月之久。痰液内的结核菌如用5%的石炭酸(苯酚)或20%漂白粉液消毒,则需24h方能生效。
除低热外,缺乏全身症状、体征。病初淋巴结增大,较硬,无痛,互不粘连,可以移动。通常为单侧,但由于在下颈部和胸部淋巴血管网交叉引流,可双侧发生。随着感染进展,多组淋巴结受累。淋巴结可彼此粘连成团块,或与皮下组织相粘连,极易发生干酪样变。颈双侧多个淋巴结高度肿大时,可使颈部变粗似牛颈。干酪坏死液化后形成冷脓肿,触诊时表面有波动感。冷脓肿破溃干酪液化物质排出后可形成瘘管,愈合慢,最后形成形状不规则的瘢痕。当瘘管长期不愈时,经常有少许脓性分泌物排出,日久可引起附近皮肤并发瘰疬性皮肤结核。约70%病例胸片正常。
患儿常呈高度过敏状态,表现为结素试验强阳性反应,常伴有疱疹性角膜结膜炎、睑缘炎、湿疹及结节性红斑等。
有一特殊类型的淋巴结结核称泛发性淋巴结结核,是全身血行播散的结果。全身多组淋巴结同时或相继发生结核。其临床特点为淋巴结快速增大,压痛,有波动感,严重的全身结核中毒症状,热度甚高,常呈弛张型,持久不退,盗汗明显,患儿苍白、消瘦、全身无力,有中等度或严重贫血。
可形成瘘管,最后形成形状不规则的瘢痕,可引起附近皮肤并发瘰疬性皮肤结核,泛发性淋巴结结核,有中等度或严重贫血。
1.血象检查曾见轻度贫血及血沉加快,在有化脓及瘘管形成时,白细胞数可增高。
2.淋巴结穿刺可见上皮样细胞、郎汉斯巨细胞及干酪样坏死等特异性结核改变,耐酸染色常可找到抗酸杆菌。
3.骨髓检查可见造血功能抑制现象。曾见2例血红蛋白低至50~60g/L(5~6g/dl)以下,多次输血都不能纠正。淋巴结穿刺多次找到大量结核杆菌。
根据结核病接触史、结素强阳性反应、身体他处结核的存在、结核中毒症状及局部症状等不难诊断。淋巴结穿刺发现结核病变或找到结核杆菌可肯定诊断。
抗结核药物剂量及疗程同活动性肺结核。有高度过敏反应及广泛的病灶周围炎时,在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同时可加用激素、大量维生素C及钙剂,以达到脱敏及消炎的目的。
局部用药:如淋巴结已形成冷脓肿,可先将脓抽出,然后用SM0.25~0.5g溶为1~2ml液,或用2.5%异烟肼(INH)液1~2ml,或用10%~20%PAS溶液1~2ml,注入淋巴结内,隔天1次或每周2次,如脓肿已破溃,可用10%PAS软膏外敷或用小檗碱(黄连素)纱条或1%~2%SM纱条换药。
中草药治疗方面,根据笔者不多的临床实践,认为猫爪草流浸膏内服疗效较好;此外又可用内消连翘丸、内消瘰疬丸、夏枯草膏或三草汤(猫爪草、夏枯草、葎草)。对软化或已破溃的淋巴结,局部用猫爪草软膏有促使干酪坏死物质清除和溃疡愈合的良好效果。对已破溃者可外敷龙珠膏直至愈合。
多个大的、有干酪样变的淋巴结核久治不愈者可采用手术切除。
1.控制传染源,减少传染机会结核菌涂片阳性病人是小儿结核主要传染源,早期发现和合理治疗涂片阳性结核病人,是预防小儿结核病的根本措施。婴幼儿患活动性结核,其家庭成员应作详细检查(摄胸片、PPD等)。对小学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隔离传染源,能有效地减少小儿感染结核的机会。
2.普及卡介苗接种实践证明,接种卡介苗是预防小儿结核病的有效措施。卡介苗为法国医师Calmette和Guerin在1921年所发明,故又称B.C.G,我国规定在新生儿期接种卡介苗,按规定卡介苗接种于左上臂三角肌上端,皮内注射,剂量为0.05mg/次。划痕法现已很少采用。卫生部1997年通知取消7岁和12岁的卡介苗复种计划。但必要时,对该年龄结素试验阴性儿童仍可给予复种。新生儿期卡介苗可与乙肝疫苗分手臂同天注射。
接种卡介苗禁忌证:阳性结素反应;湿疹或皮肤病患者;急性传染病恢复期(1个月);先天性胸腺发育不全症或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患者。
3.预防性化疗主要用于下列对象:
(1)3岁以下婴幼儿未接种过卡介苗而结素试验阳性者。
(2)与开放性肺结核病人(多系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
(3)结素试验新近由阴性转为阳性者。
(4)结素试验呈强阳性反应者。
(5)结素试验阳性小儿需较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者。
用于化学预防药物主要为异烟肼,剂量为10mg/(kg·d),疗程6~9个月。父母新患肺结核家中之6岁以下儿童和患结核病产妇所娩出的新生儿,不管结素试验结果如何,均应给予异烟肼治疗,剂量同上。用药3个月后再做结素试验,若呈阳性,则持续用异烟肼到9个月;若结素试验阴性(<5mm),则停用异烟肼。
抗HIV阳性儿童有结核接触史者不管结素试验结果如何均应接受异烟肼治疗12个月。
儿童接触之结核病人若系抗异烟肼株,则化疗药物应改为利福平,15mg/(kg·d),6~9个月;若系耐异烟肼又耐利福平株,则建议给吡嗪酰胺加氧氟沙星6~9个月,或吡嗪酰胺加乙胺丁醇6~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