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
接触性皮炎(contactdermatitis)亦称毒物性皮炎(dermatitisvenenata),为皮肤或黏膜接触某些外界刺激物质或变应原发生的炎症反应。中医的漆疮、膏药风属于本病的范畴(表1)。
分为两大类:
1.原发性刺激该类物质无个体选择性,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生,且无潜伏期,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当去除刺激物后炎症反应能很快消失。如强酸强碱,任何人接触一定浓度、一定时间,于接触部位均会出现急性皮炎。另一种为长期接触的刺激弱的物质,如肥皂、洗衣粉、汽油、机油等,多为较长时间内反复接触所致。这和原发性刺激物的性质和物理状态、个体因素如皮肤多汗、皮脂多、年龄、性别、遗传背景等及环境因素有关。
2.变态反应主要为Ⅳ型变态反应,是细胞介导的迟发型变态反应。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不立即发病,经过4~20天(平均7~8天)潜伏期,使机体先致敏,再次接触变应原后在12~48h左右即发生皮炎。
皮损一般仅局限于接触部位,以露出部位为多,境界边缘清楚,形态与接触物大抵一致。但亦可因搔抓或其他原因将接触物带至身体其他部位而发病者,甚至因机体处在高度敏感状态而泛发全身(图1~7)。
去除原因和恰当处理后,通常数天或十余天后即可痊愈。但由于搔抓或处理不当、感染或刺激物未能及时除去,致使病程迁延变为慢性皮炎,类似慢性湿疹。
自觉灼痒,重者感疼痛,少数患者尤其是皮疹泛发全身者有时可引起全身反应,如畏寒、发热、恶心、头痛等。
搔抓或处理不当、感染或刺激物未能及时除去,致使病程迁延变为慢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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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一般不难,根据急性发病,皮损发于接触或露出部位,皮损红肿炎症著明,当病因去除后皮炎迅速消退,若再接触又复发等。变应性者必要时可作接触物的皮肤斑贴试验以寻找致敏原,往往呈阳性反应。
1.一般疗法
(1)首先应追查病因,避免再接触,清除刺激因子并告知患者以免今后再接触患病。
(2)避免搔抓、摩擦、热水或肥皂水洗涤及其他附加刺激。摒除辛辣刺激食品,清理胃肠,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精神过度紧张。
(3)药物疗法:以脱敏止痒为主,轻者可口服或注射抗组胺药,如皮损面积大,炎症显著者可选用10%葡萄糖酸钙、10%硫代硫酸钠静脉注射;对重症泛发患者可短期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口服泼尼松20~30mg/d或肌注倍他米松/二丙酸倍他米松(得宝松),或静滴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等。有感染者可酌情选用抗生素。
(4)外用疗法:基本原则同急性湿疹。根据皮损情况,选择适应的剂型和药物,以消炎、收敛、缓和对症为原则,禁用刺激性或易致敏的药物。急性期红肿炎症著明、渗出糜烂者可用复方硫酸铜液(达里波斯液)或3%硼酸溶液进行湿敷,轻者可选用皮质类固醇激素乳剂或收敛、消炎的油膏外用。如已形成慢性炎症,可酌用低浓度角质形成剂,如3%黑豆馏油或糠馏油糊剂、皮质类固醇激素等配为油膏或乳剂外用。
2.中医疗法治则:宜清热、凉血、解毒。内服方用龙胆泻肝汤加减,方中去柴胡、当归、加白茅根、蒲公英、大青叶;大便干者加大黄;湿盛者加泽泻、猪苓、茵陈;发热加生石膏。症状轻者可服龙胆泻肝丸。
1.对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致敏的物质,接触时应保持警惕性,尤其是过敏体质者,尽量远离,若接触后发生反应,应立即隔离,避免继续接触。伤湿止痛膏引起应及时进行有效处理,以防病情加重。
2.对已患过接触性皮炎,则应尽量寻找致敏原因,加以除去,不要再接触。若已发病则应立即进行适当处理,避免搔抓、洗涤或乱用药物等附加刺激使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