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 用特制药签将软膏涂遍疣体,并尽量避免药膏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3. 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 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1. 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
2. 疣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 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 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 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1. 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 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