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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铂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481 生产厂家: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

关注度:235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功能主治】 主要用于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
  •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奈达铂。
  • 【包装规格】 50mg。
  • 【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再稀释至500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100mg每平方米,每疗程给 药一次,间隔3-4周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疗程。

  •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尽可能在具有肿瘤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慎重选择患者,应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条件。

    2、听力损害、骨髓、肝、肾功能不良,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

    3、本品有较强的骨髓抑制作用,并可能引起肝、肾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 定期经常检查血液、肝、肾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停 药并适当处置。对骨髓功能低下及肾功能不全及应用过顺铂者,应适当降低初 次给药剂量;本品长期给药时,毒副反应有增加的趋势,并有可能引起延迟性 不良反应,应密切观察。

    4、注意出血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

    5、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应用本品过程中须确保充分的尿量以减少尿中药物对肾 小管的毒性损伤。必要时适当输液及使用甘露醇、速尿等利尿剂。由于有报道 应用速尿等利尿剂时,会加重肾功能障碍,听觉障碍,所以应进行输液等以补 充水分。另外,饮水困难或伴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6、对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不良反应应注意观察,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7、合用其它抗恶性肿瘤药物(氮芥类、代谢拮抗类、生物碱、抗生素等)及放疗 可能使骨髓抑制加重。

    8、育龄患者应考虑本品对性腺的影响。

    9、本品只作静脉滴注,应避免漏于血管外。

    10、本品配制时,不可与其它抗肿瘤药混合滴注,也不宜使用氨基酸输液,pH5 以下的酸性输液(如电解质补液,5%葡萄糖输液或葡萄糖氯化钠输液等)。

    11、本品忌与含铝器皿接触。本品在存放及滴注时应避免直接日光照射。

    12、本品在国外的临床试验中(共632例),突然死亡2例及因阿-斯综合症(Adams- Stokes Syndrome,心脏传导阻滞引起的脑缺氧综合症)死亡1例。突然死亡的1 例患者死于因高血压而引起的心功能不全;另1例患者死于既往心肌梗塞所引起的冠脉梗塞,或者由于脑部转移引起的出血。阿-斯综合症发作的1例,给药前可 见心电图ST段降低,怀疑由于应用本品而引起的食欲不振、贫血是此次发作的诱 因,但进行尸检没有异常发现,不能表明本品与此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