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 开角型青光眼,首量250mg(1片),每日l~3次,维持量应根据病人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尽量使用较小的剂量使眼压得到控制;一般每日2次,每次 250mg(1片)就可使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
2. 继发性青光眼和手术前降眼压,250mg(1片),每4~8小时1次,一般每日2~3次。
3. 急性病例,首次药量加倍给500mg(2片),以后用125~250mg(0.5~1片)维持量,每日2~3次。
一般用药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四肢麻木及刺痛感
2. 全身不适症候群:疲劳、体重减轻、困倦抑郁、嗜睡、性欲减低等。
3. 胃肠道反应:金属样味觉、恶心、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泻。
4. 肾脏反应:多尿、夜尿、肾及泌尿道结石等。
5. 可出现暂时性近视,也可发生磺胺样皮疹,剥脱性皮炎。
少见的副作用:
1. 电解质紊乱:代谢性酸中毒、低钾血症,补充碳酸氢钠及钾盐有可能减轻症状。
2. 听力减退。
3. 严重的不良反应是造血系统障碍:急性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嗜伊红细胞增多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 长期用药可加重低钾血症、低钠血症、电解质紊乱及代谢性酸中毒等症状。由于血钾下降可减弱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对肾结石病人,本品可诱发或加重病情,如出现肾绞痛和血尿应立即停药。
1. 询问病人有否磺胺过敏史,不能耐受磺胺类药物或其他磺胺衍生物利尿药的患者,也不能耐受本品。
2. 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3.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因本品可增高血糖及尿糖浓度,故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2) 酸中毒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对诊断的干扰:
(1) 尿17-羟类固醇测定,因干扰Glenn-Nelson法的吸收,可产生假阳性结果。
(2) 尿蛋白测定,由于尿碱化,可造成如溴酚蓝试验等一些假阳性结果。
(3) 血氨浓度、血清胆红素、尿胆素元浓度都可以增高。
(4) 血糖浓度、尿糖浓度均可增高,非糖尿病者不受影响。
(5) 血浆氯化物的浓度可以增高,血清钾的浓度可以降低。
5. 随访检查:急性青光眼及青光眼急性发作时,每日应测眼压,慢性期应定期测量眼压,并定期检查视力、视野。眼压控制后应根据青光眼类型、前房角改变及眼压描记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及选择适宜的抗青光眼手术。需延期施行抗青光眼手术的病人,较长期使用本品,除应加服钾盐外,在治疗前还需有24小时有眼压、视力、视野、血压、血象及尿常规等记录,以便在治疗过程中评价疗效及发现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根据病情调整药量。
6. 某些不能耐受乙酰唑胺不良反应或久服无效者,可改用其他碳酸酐酶抑制剂,如双氯非那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