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荐用量:
(1) 老年晚期癌症病人的姑息性化疗:按体表面积一次皮下植入0.2g/m2,每10天一次,连用两次后休息1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2) 联合化疗:每次按体表面积0.5g/m2植药,每三周重复,二至四次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3) 体表肿瘤或手术中植药:一次0.2~0.5g/m2或遵医嘱。
2. 用法:
皮下给药。
(1) 患者双上臂内侧、外侧,双下腹部腹壁等可植药部位作为植药区域, 植药区应无急、慢性皮肤疾病,结节状疤痕。
(2) 植药部位常规消毒后,用0.5%利多卡因在植药区域皮下做辐射状组织浸润麻醉,浸润范围视植药区域大小而定。
(3) 局麻后持专用植药针沿深筋膜与肌肉之间(见图2)缓慢进针,穿刺3~5cm后,将植药针后退1cm,植入本品约20mg(一管装药量);植药针再后退1cm植入第二个20mg,依次植入。一个植药通道不得超过80mg。
(4) 完成 植药通道植药后,呈辐射状进行第二植药通道穿刺,植药程序同(3)。
(5) 一个植药区域呈辐射状分布植药通道5~6个。每一植药区域植药总量腹部不超过0.46g,上臂不超过0.3g。
(6) 植药完毕后,穿刺点用75%酒精棉球压迫1~2分钟,用创可贴保护创面。
1. 本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可见食欲减退、白细胞减少等轻微的不良反应,但随着剂量的增加可能会出现与氟尿嘧啶注射液类似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口腔粘膜炎、腹泻、脱发及血小板减少等。
2. 局部不良反应:
(1) 每一植药通道给药量超过80mg时,植药部位可能出现红肿,硬结,轻度疼痛,多发生在植药后第4~8天,8~15天逐渐自行消失。
(2) 每一植药通道给药量超过0.15g时,植药部位可能出现重度疼痛、产生局部溃疡,多发生在植药后的第4~10天,约20~60天恢复。
(3) 皮下植入过浅时,可使上述不良反应加重,约两周后皮下可触及粟粒状硬结,以后逐渐软化。部分病人可出现局部皮肤色素沉着。
1. 本品必须由临床医生使用。
2. 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 肝功能明显异常。
(2) 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血小板低于5万者。
(3) 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 明显胃肠道梗阻。
(5) 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3. 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