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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强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038 生产厂家: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关注度:543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功能主治】 因危重疾病不能或不愿正常进食而不能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病人,如: 1. 外科重症病人(外科手术术后及相关并发症),如: 腹部手术。 瘘口修复术。 动脉瘤手术。 肿瘤手术。 心外科搭桥手术。 2. 内科重症病人,如 肺部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3. 感染,如:脑膜炎,败血症。 心功能衰竭。 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急性感染性多神经炎。 4. 创伤病人,如: 各种事故造成的创伤。 中毒。 烧伤 。
  •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 水,麦芽糊精,水解小麦蛋白(谷氨酰胺肽),酪蛋白,中链脂肪酸甘油三酯,膳食纤维,L-精氨酸,鱼油,大豆磷脂,植物油,各种矿物质和维生素(包括β-胡萝卜素)及微量元素等。
  • 【包装规格】 袋装500ml(1.25kcal/ml)。
  • 【用法用量】 

    本品取来即可用于管饲喂养。事前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脂肠或空肠上段部分。正常滴速是100-125ml/h ( 开始时滴速宜慢),能量密度是1.25Kcal/ml ,非蛋白能量与氮的比值79:1,剂量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大约1500毫升)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的需求。对数日未进食的病人,初始剂量 从每天500-1000毫升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使用肠内输注泵以便控制输注速率。
    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操作过程须注意卫生,以保证产品不受污染。若制剂开封后,请在冰箱内保存,本品开封后请在24小时内用完,如有剩余,则丢弃。

  • 【不良反应】 

    本品为肠内营养治疗药物,对人体无严重不良反应。

  • 【注意事项】 

    本品仅供经胃肠道给药,严禁经静脉使用。
    本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则保存在温度为0~4℃的冰箱内,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禁忌】 1. 未经肾功能替代治疗的肾功能衰竭; 2. 完全性肠道梗阻; 3. 存在肝性脑病风险的肝功能衰竭; 4. 严重酸中毒; 5. 因有引起肝昏迷的风险,本品禁用于有肝硬化的病人。
  •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1. 因其胃肠道功能尚未发育完全,不可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 因对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需求量不同,本品不适用于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 本品根据成人的营养需求量制定处方,主要应用于成年患者,较少儿童应用的临床经验。
  • 【药物相互作用】 不宜将其他药物与本品混合,以防产品的物理性状发生变化,影响制剂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