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用时,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使溶解。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1mg,如血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过早搏动、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曾有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导。
1.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2.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下列情况也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如必需使用,则应减少剂量。
4.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①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日观察血象;②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③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5.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时,应适当增加患者体液摄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