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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朵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321 生产厂家: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关注度:605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功能主治】 用于超声心动图药物负荷试验,辅助诊断冠心病。
  •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腺苷。
  • 【包装规格】 30ml:90mg
  • 【用法用量】 

    本品仅限在医院使用,供静脉输液用。成人140μg/Kg/min,输注时间6分钟,总剂量0.8mg/Kg。

  • 【不良反应】 

    面红,呼吸困难,胸部不适,咽喉、颈部或颌部不适,胃肠道不适,头晕/头昏,上肢不适,ST段压低,1度或2度传导阻滞,感觉异常,低血压,神经过敏,心律失常。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背部不适,下肢不适,无力,非致命的心肌梗塞,威胁生命的心律不齐,3度AV传导阻滞,心动过缓,窦房传导阻滞,窦性停搏,出汗,心悸,T波改变,高血压,倦睡,情绪不稳,寒颤,阴道压迫感,尿急,咳嗽,视力模糊,口干,耳不适,金属味,鼻充血,盲点,舌不适。曾有引起心脏骤停、持续性室速、非致命性心肌梗塞的报道,尤其是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危险性更大,应具备复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