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治疗:本品应于饭前15分钟或睡前(如需第4次给药)服用。本品不可与西柚汁同服。
用量:
1. 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mg~30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每日 服药剂量为30mg。
2. 体重为25公斤~50公斤的儿童: 剂量为5mg,每日4次。可口服片剂亦可口服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3. 体重在25公斤以下的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3~4次。 选用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4. 在肝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1. 药理活性相一致,瞬时性腹部痉挛、腹鸣和腹泻可能发生,服用20mg发生腹部痉挛时,可减半剂量;当腹泻发生在幼儿或婴儿时应酌减剂量。
2. 偶有过敏、轻度短暂的头痛或头晕以及与剂量相关的尿频的报道。
3. 罕见可逆性肝功能异常的报道,可伴或不伴胆汁郁积。虽然有男子女性型乳房和乳溢的病例报道,但在大规模的监测研究中发生率(<0.1%)未超过普通人群的常见值,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可逆的。其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4. 个别报道其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即惊厥性癫痫、锥体外系反应和尿频。
1. 胃肠道运动增加可造成危害的病人,必须慎用。小于34周的早产儿应慎用。
2. 在肝、肾机能不全时,建议减半开始日用量,这一剂量可根据治疗效果及可能的副作用适当调整。
3. 在老年人,由于中度延长了清除半衰期,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
4. 在服用其它药物和本来就有心血管疾病或患心律不齐潜在因素的病人中出现了QT-间期延长和/或torsade de points的个别病例,这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清楚,但在有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病人如未调整的电解质(钾/镁)紊乱,先天性QT-间期延长或正在服用已知会产生QT-间期延长药物的病人服用时还是应当给予适当的考虑。
5. 尽管在动物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但若在妊娠期,尤其是在妊娠的头三个月应权衡利弊使用。
6. 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勿用。
7. 不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