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给药:
1. 成人
(1) 预防维生素D缺乏症:每日0.01-0.02mg(400-800单位)。
(2) 维生素D缺乏:每日0.025~0.05mg(1000~2000单位),以后减至每日0.01mg(400单位)。
(3)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每日0.25~1.5mg(1~6万单位) 量每日12.5mg(50万单位)。
(4) 骨软化症(长期应用抗惊厥药引起):每日0.025~0.1mg(1000~4000单位)。
(5) 家族性低磷血症:每日1.25~2.5mg(5~10万单位)。
(6)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每日1.25~3.75mg(5~15万单位)。
(7) 肾功能不全:每日1~2.5mg(4~10万单位)。
(8) 肾性骨萎缩:开始剂量每日0.5mg(2万单位),维持量每日0.25~0.75mg(1~3万单位)。
2. 儿童
(1) 预防维生素D缺乏症:
早产儿、双胎或人工喂养婴儿每日饮食摄入维生素D含量不足0.0025mg(100单位)时,需于出生后1~3周起每日口服维生素D0.0125~0.025mg(500~1000单位)。
用母乳喂养的婴儿每日0.01mg(400单位)。
(2) 维生素D缺乏:每日0.025~0.1mg(1000~4000单位), 以后减至每日0.01mg(400单位)。
(3)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每日0.075~0.25mg(3000~1万单位), 量每日1.25mg(5万单位)。
(4) 骨软化症(长期应用抗惊厥药引起):小儿每日0.025mg(1000单位)。
(5) 家族性低磷血症:每日1.25~2.5mg(5~10万单位)。
(6)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每日1.25~5mg(5~20万单位)。
(7) 肾性骨萎缩:每日0.1~1mg(4000~4万单位)。
1. 便秘、腹泻、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
2. 骨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1. 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2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
2. 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2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作调整。
3. 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2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
4. 下列情况应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2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2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
5. 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2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