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
1. 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 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 2.5g一周2次。
2. 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
3. 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1. 常见视神经损害,如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中心纤维损害。可能与本品同铜、锌等金属元素螯合后引起这些金属元素含量下降有关。球后视神经炎发生率约0.8%,与剂量、疗程有关,长期服药、每日剂量大于25mg/kg时易于发生,每日剂量15mg/kg发生率为1%,25mg/kg为6%, 35mg/kg增至15%。表现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上述反应早期发现和及时停药则可于数周或数月内自行消失, 性视觉功能丧失极少发生。
2. 少见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和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 偶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周围神经炎(常表现为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和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疹、瘙痒、头痛、发热、关节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