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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定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39 生产厂家: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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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功能主治】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磷汀。
  • 【包装规格】 0.5g(以氨磷汀计)。
  • 【用法用量】 

    1. 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2. 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3. 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5-HT3受体拮抗剂。

    4. 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基线收缩压<100(mmHg),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20(mmHg);

    基线收缩压100-119(mmHg),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25(mmHg);

    基线收缩压120-139(mmHg),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30(mmHg);

    基线收缩压140-179(mmHg),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40(mmHg);

    基线收缩压>180(mmHg),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50(mmHg);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 【不良反应】 

    1. 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 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 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 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 【注意事项】 

    1. 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 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

  • 【禁忌】 1. 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 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