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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药业 卡马西平片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774 生产厂家: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关注度:147

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功能主治】 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 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卡马西平D。
  • 【包装规格】 0.1g。
  •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 疗效。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 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 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 小儿常用量。
    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 【不良反应】 1. 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 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曾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痫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注意事项】 1.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 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 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 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 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 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 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 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 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 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 【禁忌】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孕妇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儿童用药】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
  •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单次超量或长期大量,肝脏中毒的危险增加,有可能使后者疗效降低。 2. 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由于本品的肝酶的正诱导作用,使抗凝药的血浓度降低,半衰期缩短,抗凝效应减弱,应测定凝血酶原时间而调整药量。 3. 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骨质疏松的危险增加。 4. 由于本品的肝酶诱导作用,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压素(desmopressin)、赖氨加压素(lypressin)、垂体后叶素、加压素等合用,可加强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药都需减量。 5. 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环孢素、洋地黄类(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旋甲状腺素或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卡马西平对肝药酶的诱导,这些药的效应都会降低,用量应作调整,改用仅含孕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与口服避孕药合用可能出现阴道大出血。 6. 与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合用,后者的血药浓度可能降低,必要时需要调整用量。 7. 红霉素与醋竹桃霉素(troleandomycin)以及右丙氧芬(detropropoxyphene)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引起后者血药浓度的升高,出现毒性反应。 8. 氟哌啶醇、洛沙平、马普替林、噻吨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增强卡马西平的代谢,引起后者血药浓度升高,出现毒性反应。 9. 锂盐可以降低卡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 10. 卡马西平(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结构相似)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合用,可引起高热或(和)高血压危象、严重惊厥甚至死亡,两药应用至少要间隔14天。当卡马西平用作抗惊厥剂时,MAO抑制药可以改变癫痫发作的类型。若临床情况允许可停服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更长。 11. 卡马西平可以降低诺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12. 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可将卡马西平的t1/2降至9~1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