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注射。剂量需依患者对本品的敏感度和临床使用方法而定。
全身性用药:一般剂量为每日300~400μg(每日6~10μg /k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行静脉滴注4~5小时,连续10~12天为1疗程,总剂量一般为3600~6000μg左右。间隔2周左右再用第二疗程,也可酌情减少给药日剂量,延长疗程周期。
联合用药:
1. 与长春新碱、阿霉素合用,治疗肾母细胞(Wilms)瘤。
2. 与环磷酰胺、长春碱、博来霉素、顺铂合用,治疗睾丸肿瘤。
3. 与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合用,治疗软组织肉瘤、尤文(Ewing)肉瘤;也可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联合化疗方案中。
4. 与放射治疗联合应用,能提高肿瘤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浓集并滞留于有核细胞内,妨碍放射修复。
1.骨髓抑制: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常在用药后7~14日出现。
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
3.局部反应:静注可引起静脉炎,漏到血管外可引起组织坏死。
4.其他:少数患者出现头晕、乏力、骨关节酸痛、肝功能损害、心电图改变、脱发等。
1.本品可能使尿及血内尿酸升高。
2.水痘或 近患过水痘患者不宜用本品。
3.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造血功能低下、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有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者。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及肝、肾功能。
5.静注时注意不要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局部反应。
6.本药与放射治疗同用,能增强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但有可能在放疗部位出现新的炎症而产生“放疗再现”皮肤改变,应予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