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维沙 赖氨葡锌颗粒
OTC甲类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2021174
生产厂家:甘肃金维沙药业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小儿锌缺乏症 青春期发育迟缓
-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用法用量:口服。
1. 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
2. 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
3. 1-10岁儿童一日2包。
4. 10岁以上儿童
- 注意事项:1.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 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 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忌: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