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制药 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47
生产厂家:辽宁卫星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主治疾病:
心房扑动 心房颤动 心动过速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 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 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
2. 心房扑动
- 用法用量:1.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
- 注意事项:1. 低血压:静脉注射维拉帕米引起的血压下降一般是一过性和无症状的,但也可能发生眩晕。静脉注射维拉帕米之前静脉给予钙剂可预防该血流动力学反应
- 禁忌:1. 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继发于室上性心动过速且可被维拉帕米纠正者除外)。
2. 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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