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雅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531
生产厂家: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肠癌 直肠癌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用法用量: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奥沙利铂注射液输注2~6小时。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
- 注意事项: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见&ldq
- 禁忌: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史者者禁用。
妊娠及哺乳期间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