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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 注射用奥沙利铂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811 生产厂家: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度:444

  • 主治疾病:  肠癌 卵巢癌 直肠癌
  • 功能主治:1. 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 2. 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用法用量:本品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
  • 注意事项:1. 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
  • 禁忌:1. 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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