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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沙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68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关注度:73

  • 主治疾病:  肠癌 结肠癌 直肠癌
  • 功能主治: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联合应用: 一线应用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 辅助治疗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III期(Duke’s C期
  • 用法用量:剂量: 限成人使用 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O(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
  • 注意事项:肝功能不全者。 在I期临床研究中对于不同程度肝功能不全者,肝胆管异常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可能与疾病进展程度及 初的肝功能紊乱有关。在临床
  • 禁忌:奥沙利铂禁用于以下病人。 已知对奥沙利铂过敏者。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在第1疗程开始前已有骨髓抑制者,如:中性粒细胞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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