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沙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68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肠癌 结肠癌 直肠癌
- 功能主治: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联合应用:
一线应用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
辅助治疗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III期(Duke’s C期
- 用法用量:剂量:
限成人使用
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O(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
- 注意事项:肝功能不全者。
在I期临床研究中对于不同程度肝功能不全者,肝胆管异常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可能与疾病进展程度及 初的肝功能紊乱有关。在临床
- 禁忌:奥沙利铂禁用于以下病人。
已知对奥沙利铂过敏者。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在第1疗程开始前已有骨髓抑制者,如:中性粒细胞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