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 硝酸咪康唑乳膏
OTC甲类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2148
生产厂家: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甲沟炎 念珠菌病
- 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法用量:1、皮肤感染:每日2次,敷药膏于患处,用手指涂擦使药物全部渗入皮肤。花斑癣每日用药1次。患处皮损全部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一周
-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不适感,应停止用药并洗净。必要时可向医师咨询。3、采取常规的卫生措施以避免复发或再感染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