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孚欣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061
生产厂家: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口腔溃疡
-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局部及扁桃体切除术后局部止痛。
- 用法用量: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含双氯芬酸钠0.5mg)。
- 注意事项:1. 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 短治疗时间内使用 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
- 禁忌:1.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