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利巴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21
生产厂家:艾康礼德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弱视
-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以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 用法用量:口服。
1. 5~6周岁,每次0.125g(一片),开始三天每天50mg(小半片),每日二次。
2. 7~12周岁,每次0.25g(二片
- 注意事项:1. 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
- 禁忌: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道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