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升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20021
生产厂家:山东泉港药业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功能主治: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
- 用法用量:1.肿瘤 用于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3(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
- 注意事项: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 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 3.对髓
- 禁忌:1.对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3.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