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瑞斯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183
生产厂家:白云山汤阴东泰林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治疾病:
扁桃体炎 尿道炎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
-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1粒),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2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
- 注意事项: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
- 禁忌: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