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婷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94
生产厂家: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乳腺癌
- 功能主治:1. 适用于经他莫昔芬及其它抗雌激素疗法仍不能控制的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
2. 绝经后妇女雌激素阳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3.
- 用法用量:每日口服一次,每次1片(1mg)。对轻度肝功能或轻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一般可勿需调整剂量。
- 注意事项:对中度到重度肝损害及重度肾损害病人,尚无有关阿那曲唑片应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
当对激素水平产生怀疑时,闭经应考虑是激素平衡破坏所致。
- 禁忌:本品禁用以下情况:
1. 绝经前妇女。
2.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3. 有严重肾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0ml/min)。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