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格施
处方药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080361
生产厂家:Bristol-Mye Squibb Australia, Pty. Ltd.
- 主治疾病:
乳腺癌 子宫内膜癌
-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的姑息治疗(即复发性、不能手术的或已经转移的患者)。不能替代目前接受的手术、放射或化学治疗。
- 用法用量:乳腺癌:一日160mg,一日剂量,一次或分次服用。
子宫内膜癌:根据疾病的情况,一日40—320mg,一日剂量,一次或分次服用
- 注意事项:治疗前排除妊娠。治疗期间必须有安全的避孕措施。
不应推荐在妊娠 初四个月内使用孕酮类药物。
如果在妊娠 初四个月内使用了本品,应将本品对
- 禁忌:1. 对本品种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 严重肝功能不全。
3. 血栓性静脉炎及血栓患者。
4. 妊娠诊断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