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素
处方药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30359
生产厂家:Bristol-Mye Squibb Caribbean Company
- 主治疾病:
肺癌 卵巢癌 乳腺癌
-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
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
- 用法用量:注意:不提倡将未经稀释的浓缩药液接触聚氯乙烯(PVC)的用于配制滴注溶液的器皿。为减少患者接触到可能由聚氯乙烯的滴注袋或其它装置释出的DEH
- 注意事项:临床应用时注意事项: 治疗前应先采用肾上腺皮质类激素(如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如西咪替丁或雷尼替丁)治疗(见剂量和用法)。以
- 禁忌:泰素禁用于对泰素或其它的以CremophorEL(聚氧乙基代蓖麻油)配制的药物有过敏反应病史者。对于那些基础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500个/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