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迪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017
生产厂家: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卵巢癌 前列腺癌
-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用法用量: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 注意事项: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