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药业 肌醇烟酸酯片
处方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438
生产厂家: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主治疾病:
冻伤 动脉粥样硬化 高脂血症
-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注意事项: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禁忌:1. 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3. 活动性溃疡并有出血倾向者